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《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。该通知要求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运维服务时,必须按照《需求标准》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活动。该标准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需求标准》主要包括基本要求、运维服务要求和数据中心信息技术设备及配套设备要求。
在基本要求方面,该标准提出了三项要求。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;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、工艺、产品和装备;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、液冷、分布式供电、模块化机房等高效方案。
在运维服务要求方面,该标准提出了八项要求。其中,对数据中心的电力使用效率(PUE)、可再生能源利用、水资源消耗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例如,从2023年6月起,数据中心的电力使用效率不得高于1.4;从2025年起,不得高于1.3。数据中心使用的可再生能源比例应逐年增加,从2023年的5%开始,到2032年实现100%。数据中心水资源全年消耗量与信息设备全年耗电量的比值不得高于2.5L/kWh等。
在数据中心信息技术设备及配套设备要求方面,该标准分为通用要求、设备特性要求、机房用主要配套设备要求三大项。通用要求主要包括质量超过25g的塑料部件、显示器背光灯中汞含量、电线电缆中氟含量等12个细项的要求。设备特性要求针对服务器及存储设备、微型计算机及显示器、以太网交换机、网络防火墙等四个细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机房用主要配套设备则对冷却系统、信息设备的不间断电源能效、电源分配单元(PDU)、柴油和汽油发电机等六个细项提出了要求标准。
同时,《需求标准》在每个细则中都提出了合规性验证方式。